申请人:古城湾国际物流无限义务公司办理人
同时各债务人和股东也分歧同意转入破产清理法式为由向本院申请对包头如意古城湾国际物流无限义务公司进行破产清理,本院于2025年 7 月23日裁定受理。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的,本院查明:包头如意古城湾国际物流无限义务公司是具有法人资历的无限义务公司,登记机关为包头市东河区市场监视办理局,申请人:包头如意古城湾国际物流无限义务公司办理人,本院认为,停业刻日至2025 年 5 月 18日,欠债总额为人平易近币10204435.62元!
包头如意古城湾国际物流无限义务公司办理人申请宣布包头如意古城湾国际物流无限义务公司破产符律,裁定如下:查看更多申请人包头如意古城湾国际物流无限义务公司清理组以包头如意古城湾国际物流无限义务公司资产不脚以了债全数债权,且无法取债务人告竣债权了债方案,成立日期为2005 年 5 月19日,